—— 赓续红色根脉 金融活水赋能老区振兴
民族复兴,根基在乡土,希望在老区。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承载着厚重的红色历史记忆,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主战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部署要求,积极对接社会层面合规帮扶资源,支持原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发展地方产业、带动群众增收,现启动本专项帮扶项目,面向原 832 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放对接。
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只是共同富裕新征程的起点。原 832 个国家级重点帮扶县多数分布在革命老区、欠发达区域,经过多年攻坚实现整体脱贫,但不少县域仍面临产业底盘薄弱、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市场主体带动能力有限等现实难题,巩固脱贫成果、拓宽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任务依然艰巨。
按照国家政策导向,必须持续压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责任,把产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抓手,引导合规社会资本有序下沉县域,推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稳步实现从 “输血式帮扶” 向 “造血式内生发展” 转变。退役军人与拥军创业力量作为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社会力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外部资源与县域双向对接通道,推动金融要素向重点帮扶县域倾斜,助力老区激活内生发展动能。
本项目引入经国内全流程合规审核到位的社会专项帮扶资金,以境内企业主体账户开展业务运作,资金已完成国内各项合规准入手续。
帮扶额度结合本县 GDP 实际情况和承接银行业务承受能力综合测算确定。 资金用途严格限定于县级及以上发改委已备案的乡村振兴实体项目,专款专用,不准挪作别用。
可定向投放项目分为四大领域十七类:
1.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托育设施、文旅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2.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县城公共厕所改造提升
3.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县城智慧化改造、老旧小区更新改造
4. 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农贸市场提升
本县无需提前备好现成项目,资源对接到位后,从上述类别中挑选本地已备案项目即可实施。
对合作银行利好:资源落地后,将划出部分额度交给合作银行自主投放本县涉农产业,有利于银行做大涉农业务,完成乡村振兴相关考核任务。
原 832 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商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有资格对接申报专项帮扶资金落地本县。
1.本项目按照政策要求、市场化方式开展商务对接,不替代政府部门工作,不做空头承诺。前期对接属于机会争取,项目能否落地取决于双方意见、合规审查和正式合同签订。
2.所有操作严格遵守乡村振兴政策和金融监管规定,严守合规底线,资金全部按照国内现行监管要求闭环管理使用。
3.有关出资主体权属、商业约定等深度业务细节,由授权第一联系负责人陪同北京特办工作组到本县银行现场见面沟通讲解,全部以后期商谈结果正式签订的法律合同文件为准。
站在新的发展阶段,推动革命老区、原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既是守护红色血脉的政治责任,也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时代命题。坚持红色引领为魂、实体产业为核、金融资源为支撑、守牢防返贫底线为根本,推动政府、金融机构、拥军社会力量多方同向发力,让革命故土既要赓续红色根脉,也要做强富民兴县产业,让老区群众共享发展红利,努力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模式,服务全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大局。
特别提示:本项目为社会专项资源意向对接渠道,不属于政府拨款;所有出资细节、商务权责均以银行和资方实地洽谈后全部都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合作共识签署正式法律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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